1、随身携带物品请放在指定地点; 2、禁止在文献上圈划、折页,阅读完毕的文献请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上架,以免乱架; 3、陈列于柜里的工具书,读者可向工作人员借阅,完毕交还工作人员; 4、库内书刊,如要携出,必须在出纳处办理借阅手续; 5、爱护一切公共财物,损坏按规定赔偿; 6、馆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; 7、禁止携带食品、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; 8、自觉维护馆内卫生,保持肃静。
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(补充)
1、读者一律凭“通道县图书馆电子阅览证”到管理员处做上机登记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室,
到指定的计算机上机。
2、电子阅览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随意走动,保持室内安静。
3、不得随意丢垃圾、吐痰、抽烟,保持电子阅览室良好的卫生环境。
4、电子阅览室内不得吃零食,带流质食物入内的读者在饮用时特别注意不要弄湿电脑键盘。
5、爱护电子阅览室的电脑设备,如若发现有损坏则一律照原价赔偿。
6、在使用计算机时,不得随意卸载已安装的软件或是安装其他网络上的软件。
7、计算机使用完毕后,整理好桌面上的物品到管理员处领取电子阅览证方可离开。
8、上机时间限每人每天上午2小时,下午1.5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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